1. 查封是限制权利,针对交换价值。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所以增加财产担保不代表能解查封,需要交清欠款或则案件完结。
2.抵押房产再抵押问题,已经抵押也就限制了交易转让,最好是垫资代还后撤他证再抵押交清欠款。
法院查封的房产银行还可以抵押吗?问:法院是否能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请提供法律依据。在法院查封了已经被抵押的房产期间内,该宗房产抵押期满,银行在不知被查封这一事实情况下进行续贷,被已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房管局再次作了抵押登记,责任谁付?若执行通知书上标明的被查封的房产证是已经被注销的房产证又如何处理?答: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编辑:离地七寸)
房地产开发公司被查封的房子可以用来抵押工程款吗?被法院查封,依法属于限制权属尤其是处分性权利的司法控制措施,未经法院解封前财产处于法院控制状态,所以,被查封的房子应该不能用于对外行使权利。将房子进行抵押,属于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物权,那么,既然房子已经被司法查封肯定就无法办理抵押他项权登记,也无法取得他项权证,最多只能签订一份抵押合同,这份抵押合同显然不具有抵押应该有的物权效力,所以以查封房产抵押的行为违法